第(3/3)页 为了生存。 不得已,再次去刷盘子。 在工作时,有人认出他,还会指着他窃窃私语: “这家伙不是夏洛吗、听说是个作家,怎么来这里刷盘子了?体验生活?” ‘屁。你你没看新闻啊?还作家呢。就是个抄袭者。听说《宫》这部就是丁凌写的。他口口声声说是自己写的。结果第二部,他自己写,写的跟鬼一样,出版社根本不收。他后面又请枪手写。但枪手写的风格,跟第一册迥异,且质量也降低了很多。 出版社认定不合条约规则。把他告上法院。 他被罚款不说。赚的钱听说都倒贴进去了。’ ‘还有这事啊。之前看他风风光光的,十分高调,没有想到是个不要脸的小人。竟然蹭我偶像丁凌的热度。哼哼。丁凌给他写了第一册,不知道感恩,只知道蹭热度,蹭丁凌名气。 他公开场合,可是一直信誓旦旦的说这第一本宫是他写的。 结果第二本宫,写出来跟垃圾一样,真的是名不副实。就是个垃圾。’ …… 夏洛名声彻底毁了。 走到哪。 都被人戳脊梁骨。 甚至于因为他名气不小的缘故。 不管走到哪,都会被人找到,从而收到法院传票。 他每次都选择不去。 但该还的钱,必须要他还。 夏洛每次夜里,都是辗转反侧,痛苦难眠: ‘我为什么会愚蠢到去跟出版社签订那样的合约?我当时是昏了头吗?’ 第一次跟张总签约,是自信,觉得自己会火。 第二次他凭什么敢签订那样苛刻的条约的?他自己什么水分,自己不清楚吗?为什么敢的? 现在想来。 夏洛都觉得自己当时肯定是被金钱迷住了眼,昏了头了,喝醉酒了。要不然怎么会迷迷糊糊的去把那种合约给签了。 现在想来。 真的是这段时间走的最臭的一步棋,彻底把自己给毁了。再难有崛起的可能。 ‘不行,我不能随便放弃。’ 夏洛很不甘心,‘只要我有本钱,我投身房地产,我能再次东山再起。’ 夏洛仔细回想人际关系网。 还是难以找到肯借他的钱的有钱人。 之前丁凌算一个。 现在? 他不知道丁凌会不会理会自己。 但不管怎样。 他还是只能去找丁凌。 除此之外。别无选择。 他暗暗安慰自己‘钱难赚,史难吃。’只要赚到钱,借到钱,一起都好说。 他憋着气,去找丁凌了。 但这次,他门都进不去。 门口多了两保安,就是不让他进门。 他高声大吼,‘丁凌,我是夏洛啊。你同学,你朋友,你知己!我,夏洛啊!’ 他在外大吼大叫。 声传四方。 秋雅气急,打开窗户,想回怼两句,觉得这样不淑女,又哒哒哒穿着自己的小皮鞋小跑出去了,气呼呼打开门,瞪着夏洛: ‘你干嘛啊?你这是扰民知道吗?信不信我报警啊!’ 夏洛松了口气,笑嘻嘻的道: “秋雅,我们都是老同学了。帮帮忙。别这样。” ‘不帮。’ 秋雅想也没想,当即回绝: ‘你这人就是白眼狼。你赶紧走。别在我家门口杵着,要不然我打110了。’ 她拿出电话,作势要打电话。 夏洛脸黑,‘不至于吧。我又没违法。’ ‘扰民不算吗?’ “算个屁啊算。” 夏洛被秋雅给激怒了,‘秋雅,我好声好气、忝着个脸跟你说话,你别拿着把葱装大蒜!没有丁凌,你什么都不是。还有……’ 夏洛手指别墅,‘这里是你家吗?这里是丁凌家。你怎么好意思口口声声说这里是你家的? 秋雅,我们两人是同类人。 都是依附丁凌的小人物。 小人物何苦为难小人物,麻烦你让开,我要进去找丁凌。’